2025年3月10日 | 助学金
拿督周瑞标独中助学金申请简则
一、名称
本助学金定名为:
「拿督周瑞标独中助学金」
二、基金来源
拿督周瑞标教育基金
三、宗旨
鼓励家庭经济需要资助且品学良好的华文独中学生努力向学,争取良好的表现。
四、对象
华文独立中学及关丹中华中学 初一至高三学生。
五、名额
102 名
六、款额
每名 RM 500
七、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 马来西亚公民;
7.2 须透过校方申请此助学金;
7.3 家境清寒,经济有需资助者;
7.4 家庭总收入少于 RM 8,000;
7.5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课外活动活跃;
7.6 各科成绩均衡发展。
◆ 凡不符合上述资格者,请勿提出申请。
八、申请日期
由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九、申请手续
9.1 申请方式
填妥《拿督周瑞标独中助学金申请表》,并连同下列文件 复印件 邮寄予本会:
9.1.1 校长推荐函、自传;
9.1.2 成绩报告表:
- 初一学生:2024 年度六年级成绩报告表;
- 初二至高三学生:2024 年度独中成绩报告表;
9.1.3 家长财务证明(以下任选一项):
- 公积金(EPF)报表
- EA Form
- 所得税申报表(Borang B 或 Borang BE)
- 最近 3 个月薪水单
◆ 若无财务证明,须经校方或村长证明。
9.2 邮寄地址
董总学生事务局(奖贷学金组)
拿督周瑞标独中助学金
Blok A, Lot 5, Seksyen 10, Jalan Bukit,
43000 Kajang, Selangor Darul Ehsan.
📞 电话:03-8736 2337 分机 229(林小姐、李小姐)
📱 手机:012-294 7595(WhatsApp)
📧 电邮:[email protected]
🕘 咨询时间:
9.00 a.m. – 12.00 p.m.
2.00 p.m. – 4.30 p.m.(周一至周五)
9.3 注意事项
相关资料提交不完整者,恕不处理;所有申请资料概不退还。
十、审核
由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奖贷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核遴选,并以奖贷学金委员会之决定为最终决定,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十一、附则
本简则若有未尽善处,本会可随时增删之。
2025年2月1日 | 贷学金
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
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简则
一、名称
本贷学金定名为:
《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
二、基金来源
南洋大学陈六使教育基金
三、宗旨
协助华文独中在储备师资人才方面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国内外大专生响应投入华文独中教师行列,稳定独中师资来源,推动华文教育发展。
四、名额
2 名
五、款额
5.1 每年 RM 8,000(国内)
5.2 每年 RM 10,000(国外)
六、年限
本贷学金的颁发,以所修读的年限为准。
七、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 马来西亚公民;
7.2 家境清寒,经济有需资助者;
7.3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7.4 已被国内外大专录取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新生或正在提出申请者,或国内外大专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一年级学生,且有志为华文独中服务及从事教职工作。
❖ 凡不符合上述资格者,请勿提出申请。
八、申请日期
由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九、面试日期
另行通知。
十、申请手续
10.1 申请方式
须通过 Google Form 填写资料,并将以下文件 按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电邮:
📧 [email protected],以完成报名。
须提交文件如下:
10.1.1 华文独中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申请表(资料须填写完整,并附照片)
10.1.2 推荐函(若有)
10.1.3 自传(若有)
10.1.4 高中统考证书
10.1.5 高中毕业证书
10.1.6 高中三年成绩报告表(大学在籍生须加缴上一年度成绩报告表)
10.1.7 高中三年证书、奖状及校外考试文凭(如 SPM)
10.1.8 家长财务证明(以下任选一项):
- 公积金(EPF)报表
- EA Form
- 所得税申报表(Borang B 或 Borang BE)
- 最近 3 个月薪水单
❖ 若无财务证明,须经校长或村长证明。
10.1.9 大学录取通知书(中英文版本)
❖ 申请大学入学时即可同时提出本贷学金申请,大学录取通知书可随后补交。
❖ 所有文件须以原件扫描。
10.2 银行账户资料
本会将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贷学金,请提供以下资料:
10.2.1 银行名称
10.2.2 账户号码
10.2.3 账户姓名
10.2.4 电邮地址
10.3 手续费
须缴交 RM 50 手续费。
汇款后务必提供汇款证明,并注明申请者姓名。
银行资料:
UOB 223-301-200-0
(United Chinese School Committee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网上转账时,请在 “Recipient Reference” 填写申请者姓名。
10.4 联络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董总学生事务局(奖贷学金组)
联系人:林小姐、李小姐
📞 电话:03-8736 2337 分机 229
📱 手机:012-294 7595(WhatsApp)
📧 电邮:[email protected]
🕘 咨询时间:
9.00 a.m. – 12.00 p.m.
2.00 p.m. – 4.30 p.m.(周一至周五)
10.5
相关资料提交不完整者,恕不处理。
十一、审核
由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奖贷学金委员会及教师教育委员会负责审核与面试遴选,并由联合委员会会议作最后决定,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十二、教育学程
12.1 留台生就学期间须修习教育学程,并依大学颁定之「师资培育办法」修习必选课程,取得「教师专业课程证明书」。
12.2 其他国内外大专生毕业后到华文独中执教时,须配合学校安排或自费修读「教育专业文凭课程」。
十三、签订合约
13.1 获贷者须于接获通知后三星期内完成签约手续,逾期视为弃权。
13.2 签约时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第二担保人)及一名第一担保人共同签署。
13.3 担保人须依法与本会签订合约,确保获贷者履行清还责任。
13.4 获贷者毕业后须在华文独中任教 3/4 年(依获贷年数而定),否则须依合约偿还全额贷学金。
13.5 若未履行服务责任,须按规定偿还贷款;逾期未清者,每年将加收 RM 150 行政作业费。
❖ 签约时须缴付合约印花税 RM 20。
十四、领取贷款
14.1 银行账户须为获贷者本人名下账户。
14.2 获贷者须主动提交每学期/学年的在籍证明及成绩证明,经审核后方发放下一期贷学金。
❖ 所有证件须以原件扫描。
十五、偿还贷款
15.1 本贷学金 不计利息。若未履行服务,须按月偿还年度贷款额至少十五分之一,直至还清。
15.2 若获贷者无法偿还贷款,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十六、附则
本简则若有未尽善处,本会有权随时增删之。
线上申请
・线上申请
・表格填写
2025年1月8日 | 助学金
1. 名 称 : 本助学金定名为“独中教师教育专业助学金”。下设:
南洋大学陈六使教育基金助学金
2. 宗 旨 : 鼓励独中教师提升学历及教育专业水平,培养独中教育研究人才,促进独中教育专业化。
3. 名 额 : 博士生 2 名;硕士生 3 名。
4.款 额 : 博士生:每年 RM 7,000
硕士生:每年 RM 6,000
5.
年 限 : 依申请者所选修科系所需的年限为准,惟最多 4 年;未能在规定年限内毕业者,本会将不考虑其超年限的资助。
6. 申 请 资 格 :
6.1 马来西亚公民。
6.2 在职独中教师或董教总属下机构的行政人员。
6.3 年龄不超过 45 岁。
6.4 2025 年已获得国内外大学研究所正式录取(或正在准备申请)修读硕士、博士课程者。
(2024 年或之前已在研究所修读硕士、博士课程者,不能提出申请。)
6.5 申请者所修读课程以有利于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和教学专业化为主,论文的研究应涵盖中等教育的领域,包括:教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科学教育等)、教育行政、教学评量、教育经济及管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专业。
◆ 凡不符合上述资格者请勿提出申请。
7. 申 请 日 期 : 由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8. 面 试 日 期 : 另行通知
9. 申 请 手 续 :
9.1 须通过 Google form 填写资料,将以下文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以完成报名。
9.1.1 独中教师教育专业助学金申请表(确保资料填写完整,必须附上照片)
9.1.2 服务独中/机构推荐函:内容包含服务年资、担任行政职务或任教科目、在职表现或贡献、工作或待人处事态度等
9.1.3 自传
9.1.4 计划书
9.1.4.1 读硕、博士者,需详列大专院校名称、科系、课程、所欲就读科系的研究计划案、留学期间财务估算表
9.1.4.2 作专题研究者,需提呈研究计划案(包括研究方向、课题)
9.1.5 学院/大学毕业文凭
9.1.6 学院/大学修读期间学业学期成绩报告表
9.1.7 学院/大学校内外证书或奖状(包括学术及社团活动)
9.1.8 国内外大专研究所录取证件或批准作专题研究证件(中英文版本)
◆ 录取通知书可之后补上。
◆ 各证件须以原件扫描。
9.2 本会即将直接透过银行转账发放助学金,请提供以下资料:
9.2.1 银行名称
9.2.2 账户号码
9.2.3 账号姓名
9.2.4 电邮地址
9.3 须缴交手续费 RM 50 ,请把手续费汇入以下户口:
“UOB 223-301-200-0(United Chinese School Committee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网上转账时,请在“Recipient Reference”填上申请者姓名,汇款后务必将汇款证明提供予本会。
9.4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董总学生事务局(奖贷学金组)李小姐、林小姐
电话:03-8736 2337 分机 229
手机:012-294 7595(WhatsApp)
电邮:[email protected]
咨询时间:9.00 a.m. — 12.00 p.m.;2.00 p.m. — 4.30 p.m.(周一至周五)
9.5 相关资料提交不完整者,恕不处理。
10. 审 核 : 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奖贷学金委员会及教师教育委员会负责审核面试遴选,并由委员会为最后决定,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11. 签 订 合 约 :
11.1 获助者于接到获助通知书的三星期内,须依法办理签订合约事宜,逾期者当弃权论。
11.2 合约将志明:
获助者的毕业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须与“华文独中教育和教学专业化”有关,且毕业后须提呈其结业论文或研究报告副本予本会资料与档案局备存,同时视需要在董总召开的论文发表或相关活动中发表或担任教师培训课程的讲师。
11.3 获助者签订合约时,须由亲属(理所当然的第二担保人)及第一位担保人共同签约。第一位担保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收入稳定且是本会认为殷实可靠者。
11.4 凡作为获助者的担保人,须依法与本会签订合约,确保申请人日后清还全数助学金款额。若担保人在获助者尚未清还助学金款额之前去世,或经济状况出现问题,获助者须立即通知本会,并另觅适当担保人承替。
◆ 签约时须付合约印花税 RM 20
12. 领 取 助 款 :
12.1 银行户口必须是获助者本身的户口。
12.2 获助者须 主动 将每学期/每学年的入学注册证件影印本或在籍证件提交本会,并于开学前,主动 将上一学期/学年的成绩证件提交本会审核。文件及成绩备齐经审核后,始颁予下一期的助学金。若成绩欠佳或行为失检,本会有权停止其助学金,并安排摊还其助学金款额。
◆ 各证件须以原件扫描。
12.3 获助者在修读期间,需每学年 提呈 任何一所华文独中或董教总属下机构的确凿服务证件,否则助学金资格将会取消,须按月摊还其年度助学金款额的最少十五分之一,直至全数还清为止。
13. 服 务 年 限 : 获助者在完成该课程后,必须到任何一所独中或董教总属下机构服务,服务年限与获得助学金年限相等。如果获助者无法履行上述的服务,获助者必须摊还董总所支付的全部助学金。
14. 获助者结业后或研究工作完成后,须提呈其结业论文或研究报告副本予本会资料与档案局备存。
15. 本简则若有未尽善处,本会可随时增删之。
线上申请
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