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教育

新中国的外国留学生教育始于1950年,近年来有大发展。据统计,2003年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53所大学,共收来自175个国家的77,715名各类留学生。
中国大学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类别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中国的大学对不同类别的留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培养手段。

 

专科生-按中国专科生的学制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习年限2-3年。与中国学生合班上课。经考试合格,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生-按中国本科大学生的学制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习年限4-5年。根据专业要求,采取与中国学生合班上课或单独编班授课的形式。同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适当减少某些选修课程,或单独开设一些课程。经考试合格,完成毕业论文,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按中国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习年限2-3年。根据专业要求,采取与中国学生合班上课或单独编班授课的形式。同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适当减少某些选修课程,或单独开设一些课程。经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按中国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习年3-4年。留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

普通进修生-根据所学专业,或与中国学生合班上课,或由学校单独开课,学习年限1-2年。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进修证明。

高级进修生-根据所研究的课题,由学校配备一名导师指导其研究,学习年限1-2年。完成进修计划,发给进修证明。

研究者-根据所研究的专题,由学校配备一各联系教师,以学者本人自主研究为主,研究时间根据专题研究需要而定。

语言进修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来华学习汉语,学习期限一般1-2年。学习结束,发给进修证明。

 

2.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要求
外国留学生到中国大学学习、进修,汉语是主要授课语言。各大学图书馆、档案馆的藏书、期刊、资料一般也以汉语为多。
为顺利完成学业,外国留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汉语水平。
来华前未学过汉语或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和进修生,来华后需要学习1至2年的基础汉语。课程采用外语直接授课的进修生、研究生等,仍需补习汉语,以方便学习与生活。

 

3.中国汉语水平考试
中国教育部原先规定:外国留学生申请就读中国大学本科专业课程,须持有相应等级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004年,董总与中国教育部诚恳交流,力陈持有独中高中统考(UEC)文凭的学生,汉语水平实超出HSK(中等)水平,最后终获中国教育部的鉴定认可。于6月间,中国教育部正式发布教外司(2004)291号文《关于外国学生有条件免除汉语水平考试入学的通知》予中国所有大专院校。根据该通知内容,若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必修课程的授课语言是汉语,即可免除汉语水平考试,直接进入本科专业学习,但需要提呈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或文化处的证明信函。
最近与中国驻马大使馆文化处联系,终获得大使馆发出统一证明信笺《免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如果有需要,独中毕业生可来函向董总学生事务局索取有关证明信或自行下载该文件。

 

4.入学考试和考核
进修生,凭学历证明择优录取。
文科本科生,凭学历和成绩证明,HSK考试4至6级证明,经学校入学考试或考核后择优录取。
理、工、农、医、各科本科生,凭学历和成绩证明及HSK考试4至6级证明,经入学考试或考核后择优录取。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凭已获得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证明书、所学课程和成绩表,两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的推荐信,由有关大学考试或考核录取。其中从境外报考免试入学者,来华 后需经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试,方可取得进入论文阶段的资格,否则改作进修生结业。已在华的申请人,应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华留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硕士毕业生符合免试推荐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条件的,由学校按免试推荐办法录取。

申请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进修生,还需要提供本人艺术作品的照片或录音、录像资料及教师推荐信。留华毕业生申请再次来华学习,将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