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独中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2023年度)

1.
   
本贷学金定名为《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
 
2.
   
2.1 鼓励马来西亚在籍留台生修读大学教育学程学分,为华文独中提供具有教育专业资格的师资,推动华文教育发展。
2.2 鼓励马来西亚在籍留台生在学术领域力争上游,辅助成绩优异、经济需要资助的学生有机会完成大学教育,为华社及国家培育英才。
 
3.
    若干名。
 
4.
    每年 RM 8,000。
 
5.
    本贷学金的颁发,以所修读的年限为准。
 
6.
6.1 马来西亚公民;
6.2 家境清寒,经济有需资助者;
6.3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6.4 已就读大学 1 年级,有志为华文独中服务及从事教职工作。
凡不符合上述资格者请勿提出申请。
 
7.
由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8.
另行通知
 
9.
9.1 须线上填写资料,再填写《华文独中师资培育专案计划贷学金申请表》,粘上照片连同以下证件制成档案依序扫描成1份PDF电邮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提交,以完成报名。
 
  9.1.1 证件一:推荐函(若有)
  9.1.2 证件二:自传(若有)
  9.1.3 证件三:大学成绩单
  9.1.4 证件四:在学证明证件
  9.1.5 证件五:大学录取通知书
 
各证件须以原件扫描
 
9.2 本会即将直接透过银行转账发放贷学金,请提供本身账户资料:
  9.2.1 银行名称
  9.2.2 账户号码
  9.2.3 账号姓名
  9.2.4 电邮地址
 
9.6 须缴交手续费 RM 50 ,汇款后务必将汇款证明提供给本会,并注明申请者姓名。
  “UOB 223-301-200-0(United Chinese School Committee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网上转账时,请在“Recipient Reference”填上申请者名字。
 
9.7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董总学务处(奖贷学金业务负责人)林小姐
  电话:03-8736 2337 分机 229
  传真:03-8736 2779
  电邮: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咨询时间:9.00 a.m. → 11.00 a.m.;2.00 p.m. → 4.30 p.m.(周一至周五)
 
9.5 相关资料提交不完整者,恕不处理
 
10.     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奖贷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核面试遴选,并由奖贷学金委员会为最后决定,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11.
11.1 获贷者于接到获贷通知书后三星期内,须依法办理签订合约事宜,逾期当弃权论。
11.2 获贷者签订合约时,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理所当然的第二担保人)及第一位担保人共同签约。第一位担保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收入稳定且是本会认为殷实可靠者。
11.3 凡作为获贷者的担保人,须依法与本会签订合约,确保申请人日后清还全数贷款金额。若担保人在获贷者尚未清还贷款之前去世,或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获贷者须立即通知本会,并另觅适当担保人承替。
签约时须付合约印花税 RM 20
11.4 获贷者毕业后即须履行摊还贷款的责任。若在有关年度内没有缴清所规定的摊还额,本会将在有关年度的年结单内直接计入一笔为数 RM 150 的服务费,作为催收、统计等的行政费用。
 
12.
12.1 银行户口必须是获贷者本身的户口。
12.2 获贷者须主动将每学期/每学年的入学注册证件影印本或在籍证件提交本会,并于开学前,主动将上一学期/学年的成绩证件提交本会审核。文件及成绩备齐经审核后,始颁予下一期的贷学金。若成绩欠佳或行为失检,本会有权停止其贷学金,并安排摊还其贷款。
所有证件的复印本须经校方签证,方属有效。
 
13.
本贷学金不计利息,惟获贷者不论毕业与否,于离校后,不得申请延期摊还有关贷款,必须立即依合约规定按月摊还其年度贷款额最少十五分之一,直至全数还清为止。倘有违约,其担保人须依合约清还。
 
14. 本简则若有未尽善处,本会可随时增删之。
 
© 2023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学生事务局 版权所有.